亞硝酸鈉
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:1.本品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製品;用量以NO2 殘留量計為0.07g/kg以下。2.本品可使用於鮭魚卵製品及鱈魚卵製品;用量以NO2殘留量計為0.0050 g/kg以下。
使用限制: 生鮮肉類、生鮮魚肉類及生鮮魚卵不得使用。